2009年5月25日 星期一

5/20 資訊組織 筆記

記錄標示
根據ISO 2709的規定, 每筆記錄之前都應有一個24位元的記錄標示, 不能重複, 而且無欄號、指標及分欄。它的內容都是定長欄:

資料名稱 資源長度 位址
記錄長度 5 0-4
記錄性質 1 5
執行代碼 4 6-9
指標長度 1 10
分欄識別長度 1 11
資料基位 5 12-16
記錄補釋 3 17-19
指引格局 4 20-23

*23未定(沒有決定要做什麼,保留)

記錄性質C是"修正過的紀錄"
d是"刪除之紀錄"
n"新紀錄"
p"曾為不完整或出版前之記錄" --權限最大

* $--ISO646符號集的 IS1,十六進位值為 1F
分欄識別的第一個符號。

*首字位址-每筆記錄的最大值是99999位元組
*攔長位數-欄位資料長度的表達方式
中國機讀編目格式以4個位元組表示每個欄位資料的長度
也就是說,中國機讀編目格式裡
允許最大的欄位長度是9999位元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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